.

重要通知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搬迁至魏

因工作需要,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年3月19日(星期一)搬迁到妇幼保健院南二楼(天安大道西段号)为大家服务!

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1、双方当事人户口本(户口本扉页及本人户口页)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

注:双方当事人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把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改为离婚或丧偶。

办理离婚登记须知:

1、双方当事人户口本(户口本扉页及本人户口页)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结婚证(结婚证丢失需提供结婚档案)

4、协议书(内容:未满18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权、债务)

5、计生委出具女方目前未怀孕证明

办理补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须知:

1、当事人户口本(户口本扉页及本人户口页)

2、当事人身份证

3、当事人提供结婚/离婚档案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