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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60年如今竟然不算数,眼看买房

邯郸魏县的霍大叔说,他跟爱人在当地比较繁华的商业街上有两套商铺,对外出租20年了,没想到最近突然有人要赶他们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霍大叔说,这两间门脸房是从魏县工贸公司购买的,面积加起来不到60平。明明是自己购买的门脸房,为啥房产证办到了别人名下,自己还要被撵出去呢?这件事还得从20年前买门脸房的时候说起。

当时霍大叔在工贸公司买门脸房时,就知道买主办不了房产证,如果想买就只能签租赁合同,租期60年到70年不等。霍大叔和周围的几个邻居都认为这么长的租期跟买没有什么区别,办证是迟早的事于是就纷纷交了钱,签订了租赁协议,但没想到20年后,还是出问题了。

霍大叔他们查到,工贸公司的经理在年的时候,把房子办到了他儿子的名下,他办房产证时并没有和大家打招呼,现在告知他们以前的租赁协议做废了,而且租金还一分不退,大家都觉得这就是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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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件事,霍大叔他们简直都快崩溃了。为什么自己花了钱还是说好的事,到最后这房产证却不是自己的名字呢?这里到底有什么隐情呢?为了帮霍大叔他们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的记者和霍大叔他们再次找到了当初在租赁协议上签字的负责人。

邯郸魏县工贸公司经理尹忠说,当时这个房子定的合同就是租赁,并不是让买这个房子,法律规定房屋租赁不能超过20年,所以说现在已经20多年了,之前厂子里面欠别人的钱,还不清账要用这个房子顶账了。

面对邯郸魏县工贸公司经理尹忠的强硬态度,霍大叔的爱人刘阿姨他们也提出很多疑问。刘阿姨认为,合同上写的六十年,她也认为是六十年,双方都要承担上面的责任,不能所有的损失都由他们承担。

那霍大叔他们的长期租赁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又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释说,在这起案件中,刘女士一家人在年,和工贸公司签订了租期60年的商铺租赁合同,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也就是说到年的时候,合同就已经由定期租赁转为不定期租赁了。在不定期租赁期间,工贸公司作为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工贸公司可以将商铺对外出售。刘女士一家人认为,当时他们和工贸公司签订合同的本意,是为了买卖商铺,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过不了户,所以签订的是商铺租赁合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女士一家应该收集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或者是书面约定等,来证明虽然表面上是租赁商铺,但实质是买卖商铺。

目前,霍大叔一家已经联合跟他情况类似的几个邻居准备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个醒,首先法律支持的租赁最长时间是20年,其次购买商铺不能签租赁合同,如果是先租后买要在合同里写清楚,否则就会引起纠纷,很难维权。

来源:河北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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