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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大型超市及食品

近期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接到涉及我县大型超市及食品生产企业的投诉举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流通、生产环节的经营行为,县局食品科、质量科、市场科、消保科年3月14日,召集被投诉举报的大型超市及生产企业召开了企业责任约谈会,会议由我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林同志主持召开。会上,消保科负责人对涉及我县被投诉举报情况的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家大型超市被投诉举报人举报并查实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食品科负责人针对投诉举报内容对超市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一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的要求对企业使用商标标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抓好产品质量安全,明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二是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自查;三是企业要规范标签使用,特别是大型超市在进行分装销售产品时,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储存。最后张林同志作总结发言,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预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及时上报我局。通过此次约谈会,进一步规范了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文/孙毓蔓)?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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