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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戎马生涯,应有福利待遇将近20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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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一名服役有13年之久的士兵在退役后,为何却无法得到他应得的福利待遇?答应给他的为何迟迟不能落实?并且当事人数次向相关单位反映,却始终没有一个合理的结果,他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我是本次事件的当事人赵某方,下面是我对于本次事件的详情阐述:

一、13年光荣当兵生涯

年冬季,我非常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士兵,在组织的教育、培养和我个人的努力学习下,接连晋升,年我被分配到广空队伍其中一个队担任司务管理人员,年7月还被空中队伍后勤学院录取,成为一名士级学员。

(毕业证)

94年当上了后勤管理人员。然而这一年院校在向队伍移交我的个人档案时不慎遗失,经过多方寻找也无结果,最后由队里领导给我出具了相关证明手续补办了我的档案和学籍。

(士兵生涯的相关证书)

二、个人档案丢失结算不合理,领导出具证明按正常转业结算

年,我退出了现役,这时办理结算手续时发现我是以超期义务服役员(复员)结算和安排。

(相关的安置方案)

我自然不同意,找到队伍领导,队伍领导称因为年的时候因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档案缺失才会这样子,队伍领导便将此事上报,后决定,既然是工作人员的失误,而非我本人的原因,队伍必须承担,为此队伍的领导便专门给我写了证明材料,还出具了我档案问题的补充说明,分别由队伍事务部门和上级广空事务部门加盖了公章,放进了补办的档案袋里一起保存,让我按照正常转业标准结算。

当时的结算单位的负责人与魏县士兵安置单位进行交涉、确认无误后,魏县士兵安置单位表示无异议且认可,并会按照全县统一分配来为我分配工作。

到了年统一分配时,到魏县组织单位报到,当时我们魏县行政单位的对面还贴了好几张大红纸进行公示,对于我的到来他们也是非常认可的。

但是当我找到县里安置单位开具介绍信时,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档案材料不齐,让我先耐心等待。可这之后我多次去询问进展的时候,却没有任何人给我一个正确的答复,一直无法正常分配,等了12年也没有结果。而这期间,我为了生活,为了养家糊口,只能四处打工。

三、终于找到档案,但其中证明信因工作人员保管不当丢失,13年的当兵生涯遭到怀疑

一直到年,我知晓了魏县在针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有专项处理的这个消息后,我找到了当时负责该工作的工作人员杜某明,电脑资料也显示我为未上岗人员,为此我奔走了大半年,工作人员才承认我的档案又再次丢失了,多方查找无果,经过杜某明与其他领导的商量,依据原始介绍信存根(我的名字在其中)给我补开了一份证明交给我,并让我去档案部补开一份证明就可以了。而我去档案部补开证明时,当时的工作人员称,在准备销毁的无人认领的档案中找到了我的档案,并告诉我回家等消息。

在发现我档案的第二天,县退役士兵事务单位的副领导连某通知我到他办公室后,杜某明也在场,我的档案是在我到场前已经被打开了,这时他们怀疑我不是队伍转业的,而是复员的。

此时我才发现档案中的队里事务部门和广空事务部门分别加盖公章的证明信不知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弄丢的。我向他们反映此事,他们却说不知道,此时我是百口莫辩。

副领导连某和杜某明都说相信我所说的,但是要我拿出证据来证明此事,可档案自始至终都是他们在保管的,现在最重要的证明信不见了,他们却让我重新找原队伍补开手续,而我之前在的原队伍年已经被撤编了,根本没法补开证明了。

县退役士兵事务单位的领导贺某知晓此事后与副领导连某也是观点一致,单凭档案中证明信的丢失而推测我是从队里复员的,不符合安置条件,而没有任何证据,还推测年当时的分配方案及县单位前面的公示等证据是因为当时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

如果我是复员的,为什么之前领导与单位会出具证明书让我以转业结算?还有我在队伍里取得的相关证书,这些都是印有盖章的证明!现在在他们这里却没有一点作用。难道这还是我伪造的不成吗?

四、原队伍被撤编,维权之路漫长且困难重重

无奈之下我只能向县里多次反映,可根本没有人搭理我。于是我向邯郸市领导求助,邯郸市退役士兵单位的人给我打过电话了解情况,然而他却根本不听我解释,所表达的意思与县退役士兵事务单位的领导贺某和副领导连某一模一样。

我依旧是百口莫辩。

一直多部门反映,直到年10月,魏县退役士兵事务单位终于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到广州调查我的事情,他们也知道我原队伍被撤编了,他们在原广空某部门调查时,发现一份关于我的复员结算通知。

我是实实在在的当了13年的士兵!他们两人让我联系原队伍队友及老领导给我证明我是转业的事情,我按照他们的要求,找了很多原队伍的领导给我证明,事务单位也与我原单位的老领导了解过,了解我确实是转业的后又不认可这个事实。

魏县退役士兵事务单位的两名工作人员竟还怀疑我是买通了我的老领导。说必须原队伍组织出手续资料才行,其他的不相信。

两名工作人员明明知晓原队伍已经被撤编了,难道我有通天的能力重新组建原队伍吗?这分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于是我第二次向市里领导求助,也没有任何结果。

多次信访单位求助后,现在魏县的退役士兵事务单位提醒我,说我这件事已经不能再向上级反映了。如果再告状的话,我就是给魏县抹黑,还会成为魏县的维稳重点对象。

对于他们的提醒我非常不解,我只是在争取属于我的那份荣誉,并且一切行为都符合流程,怎么在他们眼里就成了给县里抹黑?

五、13年的士兵生涯遭到不实怀疑,如何才能得到属于老兵的荣誉?

03年我从队伍回来,当时的魏县士兵安置单位对我是认可且没有异议的。05年当时的县里领导还在行政部门对面贴了大红纸进行公示,从上到下都是认可的。然而到了现在,现在魏县的退役士兵事务单位却为何不认可了呢?

一个当兵生涯有13年之久的老兵,在有队伍领导许诺与带有公章的证明书的双重证明下却遭到现在的魏县退役士兵事务单位各种怀疑,并且怀疑都是毫无根据的!

我奉献了我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可换来的却是什么?现魏县的退役士兵事务单位领导就是这么对待一个退役老兵的吗?弄丢我的重要证明,竟对我13年的当兵的生涯进行不实猜测,如此态度,以后我们魏县的青壮年怎敢去当兵?

我不要求行政部门特殊关照我,只是希望得到我应得的,属于我的荣誉。在这里,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与有关领导的重视,彻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让我13年的士兵生涯能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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