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9日傍晚时分,在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老人徒步行至玉泉南街上瑞城小区南侧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撞倒,医院昏迷好几天。
当时出警的魏县交警大队陈X军,与肇事车主王东海是同乡,二人都是魏县院堡乡人。后续该案的处理中,存在诸多不符合程序的违规行为。
首先,在受害人仍然昏迷不醒,责任认定书尚未出具的情况下,陈X军违反处理程序,单方面私自放走肇事车辆。
其次,肇事车主是否存在酒驾、毒驾,中间有没有冒名顶替等情况,交警队自始至终没有出示鉴定结果。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也从未与受害方交流过任何关于案情的信息,受害方对事故处理进展一无所知。
第三,受害方对处理程序提出异议时,陈X军并未正面解答,一直在说,你们怎么这么不懂事?受害方表示,不理解这个不懂事是什么意思,怎么算懂事?
陈X军是不是办人情案、同乡案,有没有欺上瞒下、违反程序办案?一切不言自明。受害方向魏县交警大队田锋队长反映该问题,田锋队长却包庇纵容,试图掩盖陈X军违规办案的事实,支持下属的违法违规行为。
魏县交警大队就是这样为群众服务的吗?这样的干部是怎么提拔上来的?请河北省邯郸市交警支队马光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