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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情况调整管理婚姻登记头盔监

河北省卫健委最新通报↓↓↓

年5月18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23例。

截至5月18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7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8例。

武安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时间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6月12日前,将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由“三天一检”调整为“一周两检”,每周二、周六开展。请广大居民朋友按照社区(小区)、乡镇(街村)安排,积极主动参与,确保应检尽检、全员参检。

特此通告。

武安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8日

关于5月18日峰峰矿区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的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

年5月18日,我区开展了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本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将全区封控管理调整为防范管理。感谢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和齐心配合!感谢奋战在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公安干警以及所有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者!

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容不得半点松懈。希望广大居民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履行社会责任,扎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峰峰矿区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8日

魏县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全县广大朋友们:

鉴于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县婚姻登记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实行预约登记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为便于统筹安排,确需要登记的当事人请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电话和网上预约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预约成功后请按婚姻登记处安排的时间段到登记处进行登记。婚姻登记处优先办理预约登记人员,未进行预约的,视情况进行受理。预约电话为-,或登录“冀时办”进行预约。

2、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验码、扫描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2米以上间隔。业务办理结束后,请不要在婚姻登记处逗留,避免人员聚集。

3、为减少人员聚集,在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过程中,登记处大厅每次进一对当事人办理业务,除当事人外,禁止亲友及其他人员进入婚姻登记办证大厅。

4、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请不要进入登记大厅,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我们倡议广大朋友能够错峰分时选择婚姻登记时间,尽量避开“5.20”等高峰日。只要情真意挚,每天都是好日子,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跟风扎堆,强化责任担当和风险意识,自觉为魏县的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请登记当事人理性对待,生命和健康安全高于一切,感谢您的理解、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预约-

特此通告!

年5月18日

邯郸开展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质量安全监管,5月17日,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月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在生产环节,重点检查无证、无照生产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黑窝点”,以及无标生产和不按标准生产等违法行为;在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大型批发市场和路边门店,严厉查处销售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无执行标准产品和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违法行为。

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销售摊点。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行动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公安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严格依法处理,认真查找案件线索,重点对大型批发市场、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电动自行车维修点、路边销售摊点等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质量违法案件。

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教育引导群众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无执行标准和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杜绝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同时,要保持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排查相关线索,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形成部门监督、主体自律、全民参与、舆论引导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及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提高安全意识,购买安全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形成源头管理、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邯郸公交集团关于开往峰峰5路线恢复运营的公示↓↓↓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公交集团决定自5月19日起,对开往峰峰的5路线恢复运营,首末班恢复常态。鉴于现阶段,峰峰矿区每三天开展一次预防性全员核酸,核酸采样、检测期间,全区实行封控管理,故峰峰全员核酸当天,封控时段5路线暂停运营。后期,我集团将根据疫情防控动态变化及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确定其余公交线路恢复时间并及时公示。

5路线恢复运营

线路走向:

客运中心—荀子大街—丛台路(进出高铁站)—东环路—陵园路—滏东大街—和平路—滏河大街—陵园路(绕行)—中华大街—马峰线—鼓山街—太行东路—峰峰公交公司院内(临时)

发车时间:

首班对发5:30,末班对发18:30;特夜班高铁站(南)19:30、20:30。

特别提示:

乘坐5路车时,乘客需按上级防疫要求出示“两码一证”,即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经乘务人员查验后方可乘坐。

乘车步骤:

1.主动扫描车辆前门外侧“场所码”→主动向司乘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司乘人员核验→测温→购票→入座。

2.不配合实名扫码认证、非绿码、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佩戴口罩、测温超过37.3℃的乘客,不得乘坐。

3.使用现金购票且没有智能手机乘客乘车时需登记个人信息。

4.公交车长全部持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对车辆全方位消毒消杀到位,请广大市民放心乘坐。

邯郸公交集团

年5月18日

邯郸公交集团关于滏河大街(渚河路—南环)南环口封堵调整公交13、18、45路线路变更的公示↓↓↓

因滏河大街(渚河路—南环)路段南环口封堵调整(5月17日—6月15日),公交13路、18路、45路线路运营公示变更,具体如下:

13路绕行路线:

邯郸学院—学院北路—光明大街—渚河路—中华大街—陵园路—浴新大街—火车站

(始发站暂由浙江商贸城调整至邯郸学院,道路竣工后恢复原线路运营)

18路绕行路线:

浙江商贸城—邯大路—滏东大街—耒荣路—滏河大街—果园北路—左岸枫桥

(始发站暂由邯郸学院调整至浙江商贸城,道路竣工后恢复原线路运营)

45路绕行路线:

浙江商贸城—邯大路—滏东大街—南环路—水厂路—浴新大街—复兴路—铁西大街—人民路—光华大街—丛台路—三局建筑公司

以上调整给广大乘客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客服-、

年5月18日

来源

河北省卫健委新武安微观峰峰魏县民政邯郸市场监管邯郸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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