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年秋冬疫情防控期间就诊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省、市《关于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诊及住院告知如下:
住院及陪护人员严格执行以下管理规定:
一、门诊
1、来院人员从东门进入,配合体温监测点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就诊和陪同人员按国家规定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登记。
3、就诊人员可通过下图各科室电话进行就诊预约,按预约时段错峰就诊,就诊实行“一人一诊室“,诊室需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候诊、缴费,取药时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4、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来院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5、发热人员(体温≥37.3℃)主动到东门预检分诊处由预检分诊登记后,由工作人员陪同沿专用通道陪送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等。
二、住院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凭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住院,更换陪护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新入院患者及陪护需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病房。
2.所有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谢绝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倡导采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