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现将调整道路交通组织措施及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魏县主城区恢复交通组织措施具体内容
1.魏州路(礼贤大街与魏州路交口至龙乡大街与魏州路交口)只允许机动车(含电动汽车)由东向西行驶,禁止机动车(含电动汽车)由西向东行驶;
2.东壁路(礼贤大街与东壁路交口至龙乡大街与东壁路交口)只允许机动车(含电动汽车)由西向东行驶,禁止机动车(含电动汽车)由东向西行驶;
以上限行出租、公交客运、消防、急救、警务车辆除外,限行时段早7:00-晚20:00(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不限行)
注: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自动抓拍。
二、卡口设备点位
院堡卡口东代固测速卡口西城门大货车禁行卡口
双庙卡口南北拐测速卡口王刘庄测速卡口
车往卡口院堡政府门口卡口邯大高速卡口
张二庄卡口泊口与河南界卡口漳河特大桥北侧卡口
大马村卡口双井测速卡口漳河特大桥南侧卡口
泊口卡口回隆河南界卡口
台头卡口牙里测速卡口
院堡水站卡口回隆临漳界卡口
北皋卡口金龟湖测速卡口
广平方向卡口日晷公园南门卡口
注:以上点位的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可实现对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超速、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打电话、影响安全驾驶、逆行、使用专用车道、故意遮挡、使用伪造、变造、其他机动车号牌的等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
三、电子警察设备点位
魏都大街与长安大道交口礼贤街与长安大道交口龙乡大街与魏州路交口礼贤大街与魏州东路交口玉泉大街与东壁路交口玉泉大街与长安大道交口定魏线与从峰线交口望远大街与东壁路交口望远大街与开元路交口魏都大街与魏州路交口万全大街与魏州路交口魏都大街与东壁路交口兴源街与天安大道交口广源大街与天安大道交口望远大街与魏州路交口礼贤大街与东壁路交口敬业大街与天雨路交口万泉大街与长安大道交口东源大街与天安大道交口万泉大街与天雨路交口万泉大街与天安大道交口魏都大街与科教路交口玉泉大街与洹水大道交口新定魏线与从峰线交口魏都大街与观光路交口定魏线与卞村交口定魏线与侯村交口定魏线与张照河交口定魏线与张二庄交口定魏线与简庄交口万泉大街与天河路交口龙乡大街与科教路交口龙乡大街与东壁路交口新定魏线与大牙线交口老定魏线与从峰线交口建业大街与天泽路交口双通街与丛峰线交口望远大街与长安大道交口龙乡大街与长安大道交口万泉大街与魏州东路交口梨乡大街与天安大道交口梨乡大街与魏州东路交口梨乡大街与长安大道交口魏都大街与天安大道交口龙乡大街与洹水大道交口魏都大街与洹水大道交口龙乡大街与天安大道交口邯大线与沙口集村交口集村北口梨乡大街洹水大道交口魏州东路与长安大道交口梨乡大街与一行路交口大牙线与双蒋线交口龙乡大街与天河路交口
注:以上点位的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可实现对限行、限号、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打电话、影响安全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逆向行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
四、测速类设备地点
1.原省道(老定魏线)公里+l00米处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小型汽车70km,大型汽车7Okm,测速方式为单点测速;
2.S省道(邯大线)53公里+米至62公里+米处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小型汽车70km,大型汽车7Okm,测速方式为区间测速;
3.原省道(老定魏线)公里+米处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小型汽车70km,大型汽车70km,测速方式为单点测速;
4.原省道(老定魏线)公里+米处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小型汽车70km,大型汽车70km,测速方式为单点测速;
5.G国道公里+米处至公里+米,G国道公里+米至公里+米处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小型汽车70km,大型汽车70km,测速方式为连续区间测速;
6.S省道(魏峰线)3公里+米处至9公里+米处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小型汽车70km,大型汽车70km,测速方式为区间测速。
7.G国道公里至公里处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小型汽车70km,大型汽车70km,测速方式为区间测速。
8.大牙线院堡路段至北皋镇旧魏县路段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小型汽车70km,大型汽车7Okm,测速方式为区间测速。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