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近两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用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的公告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根据现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经研究决定,从近两年高校毕业生中招用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用条件本县户口,离校未就业且未参加过就业见习,身体健康的、年度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处于未就业状态(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营业执照、未担任企业投资人和企业主要人员)。二、见习期间待遇就业见习期限一年,执行河北省确定的目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元),10月份上岗工作。三、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证明、《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邮储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小二寸免冠照片二张。四、报名时间和地点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房间,年9月1日起额满为止。年8月26日来源:微观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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