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日前,河北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河北银保监局联合印发《河北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在首批14个试点县(市)的基础上,新增21个产粮大县(市、区)作为试点,快看有你家乡吗↓↓↓
新增21个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市、区)
乐亭县、成安县、馆陶县、魏县、武安市、柏乡县、隆尧县、任县、清河县、临西县、蠡县、平泉市、隆化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东光县、任丘市、大城县、衡水市冀州区、故城县、安新县、辛集市
首批试点县(市、区)
赵县、元氏县、滦南县、玉田县、大名县、临漳县、定兴县、河间市、泊头市、宁晋县、文安县、景县、深州市、定州市
保险标的
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
保障水平和参保范围
试点风险保障范围与原有执行政策一致。
基础险:面向全体农户,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小麦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4%,保费为20元/亩;玉米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6%,单位保费为24元/亩;水稻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5%,单位保费为31元/亩。
专属险: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小麦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4%,保费为40元/亩;玉米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6%,保费为42元/亩;水稻保险金额为元/亩,费率为5%,保费为76元/亩。
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具体标准为60亩以上(含60亩)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
补贴标准
对试点县面向全体农户的基础险和适度经营规模主体的专属险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补贴47.5%,省级财政对直管县补贴32.5%,对非直管县补贴27.5%,市级财政对非直管县补贴5%,农户自缴保费比例20%。
来源:河北发布
原标题:《祝贺!廊坊一地新纳入试点!中央、省市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