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0日16时40分左右,邯郸市人民路与滏河大街西口南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撞上多辆非机动车,现场14人受伤。交巡警支队事故部门迅速到现场处置,受伤人医院救治,肇事司机已被当场控制。
3月21日,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3.20”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北予以刑事拘留。
刘某北,男,31岁,籍贯魏县,现住邯郸市丛台区,某单位职工。经查,刘某北长期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3月20日因超量服药,酿成祸端。
邯郸警方将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惩处犯罪行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