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县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的
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核酸检测质量,提高疫情防控“早发现”能力,根据上级要求,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查验时间。年5月30日起全面启动,结束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查验对象。出入各类卡口、进入公共场所人员。
三、查验内容。4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交通卡口、医疗机构、客运站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四、查验范围。各村庄(社区)卡口以及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公园、图书馆、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药店等公共场所。
五、查验要求。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村庄卡口及各公共场所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指导督导分管行业领域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县直各单位既要做好本单位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也要做好分包小区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原则上,不能提供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通过各类卡口、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开展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或导致严重后果的,县疫情防控办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共同筑牢群防群控的牢固防线,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29日
来源:微观魏县
责任编辑:王杰仁